服務單位之參與條件
1. 由政府津助或私人營運的長者/殘疾人士護理院舍或社區照顧服務,該服務單位
必須要有2年或以上的服務合約。
2. 服務單位需要在原單位
提供16個月護理員及8個月的保健員的職位空缺,每個服務單位最少需要接受2個或以上名額。
3. 服務單位需以僱主身份聘請年青學員(大約首16個月為護理員,8個月為保健員),而僱主之聘用條件須不低於本計劃及勞工法例訂定之條款。
4. 薪酬安排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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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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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
(獲得保健員牌照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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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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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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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員或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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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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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15,1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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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18,3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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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機構必須為學員提供不少於社署規定薪金,並須按社署2024/25薪酬要求進行調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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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學員在首年未能成功取得保健員資格,次年將會繼續由單位聘用為護理員之職位,護理員薪酬必須按2024/25社署薪酬調整而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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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週工作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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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小時(包括1小時用膳時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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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時間上午7 時–晚上 10時期間,不得超出此時間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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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用輪夜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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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日必須為星期六以便學員上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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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每周5天工作,每天約8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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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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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單位每接納一名學員將獲發每月$5,000的津貼資助,(凡1-15號入職,該月可獲$5000;16-31號入職則該月獲$2500),為期最多24個月。有關津貼每6個月發還一次給服務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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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報名方法
安老或復康服務單位參加計劃須知及申請表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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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此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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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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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54-44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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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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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ns@elchk.org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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